各会员单位:
为充分发挥协会的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,预防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,根据市工商联和市司法局的通知要求,按照从会员中聘请公道正派、热心人民调解工作,具有一定文化、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具体要求,经过会员企业推荐、协会研究决定,设立宜昌市企业纳税人服务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。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一、人员组成
主任 殷书国 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(律师)
委员 张永强 协会副秘书长(法律工作者)
闫剑平 协会副秘书长(律师)
黄迎霞 协会副秘书长(律师)
熊真平 协会会员(律师)
二、工作职责
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协会的领导下,在市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,充分发挥协会拥有的财税、法律、金融、企业管理等方面专家智库资源的作用,积极开展劳动争议调解、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
三、工作范围
调解范围涉及会员的各类民商事纠纷,包括协会会员之间、会员与第三人之间的民商事纠纷;会员企业与服务对象之间的纠纷;会员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;以及适合人民调解的其他民间纠纷。
四、组织性质
人民调解委员会为群众性公益组织,工作人员不从协会领取工作报酬。
五、办公地点
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协会办公室,地址:西陵区西陵一路18号中环广场906室,电话:(0717)6900600,邮编:443000。
附件:《协会调解工作制度和流程》
宜昌市企业纳税人服务协会
2020年5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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