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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、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?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、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,应当如何处理?
 
发布日期:2019-11-22     来源:宜昌市企业纳税人服务协会      作者:管理员      浏览次数:1109     字体:      

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、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,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也不能计提加计抵减额。  

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=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×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÷当期全部销售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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