阅览详情 当前位置:首页 > 信息资讯 > 阅览详情   
 
税银联合持续助力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
---税务总局与银保监会联合印发通知 深化和规范“银税互动”工作
 
发布日期:2019-11-06     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网站      浏览次数:1041     字体:      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、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,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,更好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,近日,税务总局与银保监会联合印发《关于深化和规范“银税互动”工作的通知》,积极促进“银税互动”持续健康发展。

 “银税互动”即税务、银保监部门和银行合作,帮助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,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,自2015年推出以来深受广大守信纳税企业欢迎。

《通知》提出,扩大受惠企业范围,逐步将申请“银税互动”贷款的企业由纳税信用A、B级扩大至M级;积极推进税银数据直连模式,鼓励银行创新信贷产品,推进“网上一站式”办理;积极推广成熟适用的信贷产品,提升“银税互动”工作质效。

《通知》强调,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借“银税互动”名义以任何形式向申请贷款企业收取任何费用。银行请第三方合作机构协助处理“银税互动”涉税信息的,应在合作协议中规定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企业收费,也不得向企业转嫁任何费用,发现第三方合作机构向企业收取费用或变相抬高融资成本,银行应停止与其合作。

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税务、银保监部门和银行在“银税互动”合作协议中要明确各方数据安全管理和保密责任。要按最小授权原则设定涉税数据管理和使用权限,切实保护企业商业秘密,及时响应企业对“银税互动”的意见。银行在融资服务中需要使用企业发票数据的,应依法合规获取,并严格保护企业上下游信息安全。

《通知》提出,税务和银保监部门要建立“银税互动”效果评价体系,提升守信激励的示范效应,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。

上一篇: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
下一篇:一文了解:如何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





 

电 话
15572779097
邮 箱
yctpa2019@163.com
地 址
湖北省宜昌市西陵一路7号勤业大厦10楼
微信公众号
首页 / 走进协会 / 协会动态 / 信息资讯 / 协会服务 / 会员中心 / 加入协会
Copyright © 2019 - 2029 宜昌市企业纳税人服务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  鄂公网安备42050202000476号
技术支持 : 宜昌顺为网络   鄂ICP备19024280号-2